日期:2023-05-05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15+
实施3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又一次大修,这一次明确界定性骚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痛点、难点。那么性骚扰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妈妈好孕网小编带来介绍。
2024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30年的又一次“大修”。新法由过去的9章61条扩大至10章86条,聚焦突出问题完善保障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刚性。
新法内容更加丰富,由原来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结构亦有所调整。这是继2005年较大修改和2024年个别调整后的又一次全面修订。它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以此次修法为契机,妇女权益保障有望加强。为此,须显性制度与隐性制度并重,制度建设与事件推动兼顾。
这部法律实施30年来,中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取得长足进步,亿万中国妇女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绽放才华,拥有数千年来前所未有的社会地位。但是,也要承认,妇女权益保障形势依然严峻。
在本次新修订《妇女法》中,对性骚扰的规制成为增加最多的内容之一。
在为平妇女支持热线负责人冯媛看来,2005年修订版的《妇女法》中有关性骚扰的规制内容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人们对性骚扰的关注并不多。
冯媛认为,受损者的推动在这背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性骚扰受害者公安报案、去法院起诉、和企业劳动仲裁,还有通过媒体讲出来,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去维权,令整个社会对性骚扰的关注意识有所提升。”她说,如今社会逐渐形成了不为性骚扰和有关暴力辩解或将之合理化的氛围,这与17年前相比,是显著的进步,在这背后是中国女性权利意识的普遍提升。
性骚扰是近10年里比较热门话题。蒋月说,新修订《妇女法》首次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原则性的界定,即在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写明“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这意味着将性骚扰区分为若干种类型:言语性骚扰、文字性骚扰、图像性骚扰、肢体性骚扰和其他性骚扰。
明确了性骚扰的基本概念后,在紧接着的两个法条里,分别规定了学校和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的责任。其中在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学校应当加强教育,提高女学生的防范能力,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并为相关受害人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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